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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反腐新规 市级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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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5-6 08:45:1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行者 于 2015-5-6 08:47 编辑

上海反腐新规 市级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

  据路透社报道,中共上海市委周一发布了新规定,即市级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;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。舆论猜测,这可能是一项试点性的反腐措施,有望未来推广到全国。

  上海试点,全国推广?

  这是自从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发起反腐败运动以来,当局采取的最为直接的反腐举措之一。据报道,今年3月的全国人大会议上,习近平提出让上海先作试点,规范干部家属行为。而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则表示,这是"中央对于上海的信任"。

  根据上海市委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(试行)》,市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,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上海市经商办企业。受到新规约束的主要包括上海市委、市政府、人大、政协、公检法机关的干部,人民团体、事业单位,以及上海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。

  《规定》对所谓经商办企业行为也进行了明确界定,主要包括注册个体工商户、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,投资非上市公司、企业,在国(境)外注册公司后回国(境)从事经营活动等情况。受聘担任私营企业的高级职务,在外商投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、聘任的高级职务等情况也包括在内。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,或其相关亲属退出经商办企业活动,或领导干部本人辞职,可以自行"二选一"。

  据路透社援引上海市政府官方网页报道,上海市委书记韩正表示,鱼与熊掌不可兼得,既然选择了当干部,那就不要再想着去经商发财。

  其实西方国家并不存在对政府官员配偶和子女经商的禁令,不少政界人士本人就曾是或者仍然是商界活跃人士,但由于西方拥有较为健全的权力约束和公众舆论监督机制,因此官商勾结、权钱交易的情况可以得到更好的控制。

  4月23日,上海市委还出台了另一项规定,严禁上海检察机关领导干部配偶、子女和检察官配偶从事律师、司法审计、司法拍卖职业。中国媒体将这一规定称作上海司法改革推史上最严"任职回避规定"。由此看来,上海作为打击腐败、约束公权力的试点地区,正在为全国的反腐运动摸索积累经验。不过,相关规定的落实与实施状况还有待进一步观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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